IMG_5023.jpg (笑掉我們的大牙!)
【後語】
離開寫前言的日子已經滿一年了。最近在小組聚會裡討論到基督徒要警醒:“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我想大家對獅子都很害怕,用不著聖經的提醒,或必須聽到獅子的吼叫,大家都會緊閉門戶,避之猶恐不及;只是對懷著獅子般要吞吃人心的人,大家都不會警覺。我跟他們分享了在本文裡提到十年前的一個場景…,當大家都閉目替患了癌症的姊妹祈禱康復的時候,有一個小神棍,站在那位姊妹的後面,兩隻手在她的頭上比來比去的,好像是要行神蹟的見證。

他們一聽到我是睜著眼睛聽別人禱告的時候就哄堂大笑,我只是不明白:當獅子做謝食禱告的時候,要被吞食的人也會把眼睛閉起來嗎?

【前言】
我要寫一篇神蹟奇事,這是一個大膽的嘗試。有人因為陳阿扁的關係,就不喜歡看政論的文章,要我少寫;年事漸高,兩鬢俱白,如果再去學金杏枝、禹其民、瓊瑤之流,專寫風花雪月你儂我儂之類的文章,就有點虛假,也會笑掉孫子孫女的大牙;我不是醫生,也不主張老而不死,對一些養生保健之談經常嗤之以鼻,自己都不相信的哪會去寫?跟松鼠奮戰的經歷嗎,有人嫌太血腥;談美食嗎,你們都知道我一輩子也沒做超過兩道菜;不過神蹟我倒相信,奇事也見過不少,且讓我寫寫看(拜託),反正我那些沒寫完的文章多的是(很抱歉,一定會補完,也不會虎頭蛇尾)。

【我的立場】
十幾年前,我們有同班同學三個家庭的小聚會,這是罕有的,也很溫馨;主人搬出了班上活動照片,向眾太太們介紹當年青春的秘辛。酒後茶餘,不知為何,話題轉到了宗教。當時與眾不同的主人,提出了一個挑戰,他說:「如果你們的神,可以在我的牆上顯像給我看,我就信了(seeing is believing)。」我們接著都還有一些理性的辯論,當晚這樣的神蹟並沒有出現。不過我的立場跟我們的主人同學正好相反,如果有那樣的神,讓人家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根本就不值得我去信。

【神蹟乎?奇事乎?】
大約在同一段期間,我應常偉和葉美琪的邀請去了他們的教會,也參加了他們的小組團契。那是一個十來人的團契,大部分是從台灣來的勞工階級和少數白領階級,另外還有一個全是從台灣來的白領階級團契,據說權勢觀念很重,使人不敢領教。

我們這個團契有客家人、外省人和閩南人,在查經時用屏風隔開成台語和國語兩桌,大家可以自由選擇。我選擇和常偉和葉美琪同桌的國語組。我們那桌有聖靈的光照和帶領,大家談笑風生,慢慢的台語組一個個被吸引過來,就廢掉了屏風。

這是一個很有愛心的團契,不幸的是在兩年半中間有三位姊妹蒙主榮召;蒙主榮召本是一件好事,只是她們都在四、五十歲之譜,未亡人之傷慟可想而知。有兩位得乳癌,一位得胃癌。兩位得乳癌的都是經過手術,化療後回家療養,一段時間後復發不治的。

一位姊妹回家療養看似康復時,她回來參加聚會,我們都很高興,大家圍在一起為她禱告。我在禱告時眼睛是睜開的(不要笑,在大家都沒看見時,我還是保持警醒的),這時我看到在她後面的那個人,把雙手在離她頭上三吋的地方比來比去,他到底要幹什麼?他要替神在這件事上顯神蹟?不管他在做什麼,我想總是出於他自己對這位姊妹的愛心吧!幾個月以後她就去世了。

【例子】
很多有關神蹟奇事的事情,都是你說我說的扯不清楚。在我們還沒進入爭論性的議題以前,我願意提供登載於約翰福音裡,一系列有關耶穌行神蹟的例子和討論問題,等大家看多了,弄清楚了,或許很多的爭論自然也就消失了。

1. 耶穌在筵席中把水變成酒
http://nctuep61.pixnet.net/blog/post/25302124

2. 救活大臣的快病死的兒子
http://nctuep61.pixnet.net/blog/post/25302209

3. 治癒病了三十八年的病人
http://nctuep61.pixnet.net/blog/post/25302253

4. 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
http://nctuep61.pixnet.net/blog/post/25313327

5. 耶穌在水面行走
http://nctuep61.pixnet.net/blog/post/25313422

6. 瞎眼的得看見
http://nctuep61.pixnet.net/blog/post/25377862

7. 使死人復活
http://nctuep61.pixnet.net/blog/post/25386759

【神蹟的定義】
耶穌對他的門徒說:「我要在那位天生瞎眼的人的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在第六個神蹟的例子裡,耶穌是這麼說的。所以神蹟是神的作為,只不過使瞎眼的得看見,使死人復活等等,都是不尋常的作為。

我想神蹟可以說是神在這世上行出不尋常的作為,使某些人們因為敬畏、驚奇而意識到神的存在和認識神的大能和神的本質。

【神的作為】
相信神的存在,和相信宇宙萬物的起源是出於神的創作的人,處處可以看到神的作為,也讚嘆神的偉大;不相信神的人,或者寧願相信自己是猿猴進化的,或者自己創造“人造神”,然後再去探究自己所造的神有多靈驗。

既然相信的人,處處可見神的作為,為何還會和不信的人一樣,對不尋常的神的作為,大為驚奇,而認為是神蹟miracle呢?同樣的神蹟,同樣的驚奇,只不過有信的人看到了門道,其餘的人卻只是看熱鬧。

IMG_53441.jpg (嗤之以鼻!)
【看熱鬧?】
在路加福音十一章14節裡提到:“耶穌趕出一個叫人啞巴的鬼,鬼出去了,啞巴就說出話來;眾人都希奇。”

眾人都認為這是一件不尋常的事;在兩千年前,能夠使一個啞巴說話,對於知道門道的人來講,確實是一件神蹟。

但是對於看熱鬧的?當然是議論紛紛,確實熱鬧:
1. 「再來一個!」「再來一個!」耶穌只好搖頭:「這真是一個邪惡的世代!」
2. 「他只不過是靠鬼王趕鬼的。」
3. 「養了這樣的兒子真有福氣!」耶穌說:「是,卻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

是不是這樣?就是這樣。


**大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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