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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把題目寫成《“提起放下”之我見》或《再談“提起放下”》都很像當年在學府路的小吃店用餐,交代餐館老闆,把別人現點現炒的菜再加一盤;在那四年中,我只看過一位學長,很不爽的交代老闆不准別人湊熱鬧,當時我認為他很想不開,只是直到現在,我還是搞不懂他介意的是什麼?

當我們面對一堆“剪不斷,理還亂”的問題時,就是想要理清事情的真相,把問題條理化,再尋求解決的方法。但是進來湊熱鬧的人,不見得有同理心,有人發表意見只是想彰顯自己知識廣博,很有見地;有人深表同情只想表現自己的愛心;有人文不對題,只是要告訴你,他還沒完全入睡;有人轉移話題,表現出對你的問題毫不在意,或根本沒有興趣;有人替你做出完全不相干的結論,因為他總以為自己是這個話題的中心,或者他總是個超然的主席,替你下結論,已經很給面子了。

再說“提起放下”:“提起”是個及物動作,“放下”也是個及物動作。提到這些動作,而不提及被提起或被放下的物件是很奇怪的事情。如果是個微不足道的東西,或輕而易舉的事物,不管要提起放下一百、一千次,都稱不上是個問題。如果是很困難,根本就無法提起的東西,更別說放下了。所以問題的中心不在動作,而是那需要被負擔的事物,或者需要被負擔的事物也不是問題,而是動作的時間性才是問題。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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