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讀了王文華在聯合新聞網裡寫的《向下開的櫻花/9》。f50731ac.jpg 是一篇生活雜感,從一齣電影說起,隨著思流,想到哪裡也寫到哪裡的一篇短文。作者足足小我們18歲,出生於我們大一那年,他不像我們念理工出身的,也不是任職科技業的;但是他對生活的感觸,對生命的反省,思想的起伏,跟我們這群人是如此的相似;一代的時距,難道會沒有產生足夠大的差異嗎?

《向下開的櫻花/9》【聯合報╱王文華】

第一次對「9」有感覺,是9歲時看恐怖片《天魔》(The Omen)。別以為它只是一般恐怖片,男主角可是影帝葛雷哥萊畢克。他飾演美國駐義大利大使,發現領養的兒子竟然是撒旦。而發現的方式,是看到兒子髮下的頭皮上有著「999」的胎記。後來,我才知道那不是「999」,而是「666」。《新約‧啟示錄》第13章第18節說,「666」是怪獸的代號。當年沒有分級制度,九歲小孩可以看《天魔》。但當年有嚴格的電檢尺度,不符合道德的片段統統要剪。影片最後,好人葛雷哥萊畢克被槍殺,天魔勝利。美國總統牽著天魔的手,天魔轉頭對世界露出邪惡的微笑。但在那「邪不勝正」的時代,電影怎麼能有這種結局!所以,新聞局把最後三分鐘都剪掉,影片結束在:射殺好人的子彈飛出槍膛的那一剎那。這個沒頭沒腦的結局,反而加深了我對片子的興趣。我又跑去看了好幾遍,「999」和「666」,從此深植我心。

「新聞局版的結局」給我的另一個影響,是讓我體會到「少即是多」的道理。
不過,這一點當下並不了解,三十年後才有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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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對大多數的同學來說,是個動盪的年頭,畢業後的第四年。對於先服完兵役的,是工作的第二年,或者是碩士班的第二年。我記得那時在中山科技院,居然聚集了十位班上的同學。那一年我正醞釀著離開沒有前途的崗位,辭職或者調職,在中山主動要調職是很難的,所以要有離職的打算;我是在那年訂婚的。

一個九歲的小孩,如果會去看當年版一輪電影院的《天魔》(恐怖片),大多是父母或大哥哥帶著去看的。如果是獨自一人或跟著同學去欣賞,就跟我們這一代有明顯的差異。

在大學和當兵的日子,如果沒有好的影片,但是又無聊到必須到電影院去打發時間時,穿插有色情或性感暴露鏡頭的X片遠比恐怖片受歡迎。那時沒有人會期待電檢處的剪下留情,而是盼望著電影院會私下接回去。至於一些所謂的壞人終必得到制裁,或法網恢恢等狗尾續貂,企圖更改情節以免敗壞社會道德的舉動,我們都會體諒電檢處大爺們的沒有智慧的苦心,只是我們好像不會怪罪到上級單位新聞局的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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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掉的那個人】
九歲的小孩除了看恐怖片,也要上學。

小學三年級,開始背《唐詩三百首》。那些字背得滾瓜爛熟,串成句子卻不是很懂。九歲小孩,怎麼懂得「蠟炬成灰淚始乾」的絕望?或是「繞船明月江水寒」的惘然?當時背的詩中,比較懂的是王維的〈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遙知兄弟登高處,遍插茱萸少一人。」王維寫的是:九九重陽遊子不能回家團聚。我當時不曾離家,會喜歡這首,純粹是因為在月餅廣告中常聽到第二句,於是整首詩比較好背。很多年後,我離家到美國求學,才約略了解詩中被遺棄,甚至自我放逐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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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初一(他們的國中一年級)的國文課裡,杜甫的《春望》是我們學習的第一首古詩,我們也不需要去背《唐詩三百首》。有興趣的人可以去背,但是沒有人敢來考我們,因為這不在聯考的範圍裡。

我記得老婆鄰居小學一年級的雙生兄妹,經常被要求在生人面前背《唐詩三百首》,這很像我們隔壁的三歲小女孩唱鄧麗君的流行歌曲一樣;我認為都是大人拿來做炫耀的不智之舉,因為對小孩子來講,花了很多的時間在不太實用的學習上。如果像王文華那時的全台灣的小學三年級學生,都被要求背《唐詩三百首》,是很浪費小孩子心力的可惡的舉動。

我們當年的國文課本,只有一種版本,就是教育部國立編譯館出版的。好像到了1999年(我1979年出國了,不太清楚)才開放民間中小學教科用書印行,有百花齊放的各種版本,在聯考的壓力下,要求背《唐詩三百首》就可以被理解了。

在美國的教育系統下,他們認為數學是可以提早學習和跳級的,但是其他的人文社會科系,因為心智成熟的限制,他們很少鼓勵提早去學習。很多天才兒童到後來出現缺陷,證明他們的考慮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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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的人生】
當時背唐詩,不是為了吸取人生智慧,而是應付考試。我很用功,每次都能夠考個九十幾分。可是,每次發考卷,當我看到那紅色簽字筆寫的「9」時,我失望至極,那紅色墨水,彷彿直接從我的心臟中流出來。爸媽安慰我:「考得很好啊!差5分就滿分了。」但我總是垂頭喪氣,否定自己所有的價值。當時的我堅信:多就是好!100分是常態,沒有100分就算失常。為了得到滿分,我總是用橡皮擦了又擦,寫完後檢查又檢查。不止我這麼神經質,在那個大學錄取率是10%的年代,每一個學生,都在為「滿分」、「榜首」、「第一志願」、「明星學校」鑽牛角尖。我們對自己的要求是如此之高,哪怕是錯一題(而且,還是那種不考知識考細心的陷阱題),都覺得是世界末日。我們對別人是如此恐懼,明明考得很好,卻要虛偽地跟同學說:自己考得很糟。

會這樣,是因為我們認為:人生是「絕對」的。不是對,就是錯。不是滿分,就算考壞。對於如此著迷於100的我們,人生是一場「零和」遊戲。面對別人,我贏,就是別人輸,別人贏,就是我輸。面對自己,我沒有贏就算輸,爸媽說:「只要跟自己比就好」,是說給沒實力跟別人比的人聽的。我這樣受完了大學教育,認識了一群跟我一樣在「零和」遊戲中被稱為「贏家」的人。當時,我們意興風發,有意無意地表現出優越感,打從心底相信:我們是被上天賦予特殊使命的菁英。

畢業二十年後,回頭看這群「菁英」,才了解到我們不但沒有被賦予特殊使命,而「絕對」的人生觀讓我們比其他人缺乏彈性。同學中有人自殺了,有人用不快樂的工作和婚姻慢慢謀殺自己。有人頂著漂亮的公司和頭銜,每天重複發送和回覆類似的e-mail,自己也清楚對公司和經濟都沒有任何貢獻。有人反過頭來唾棄主流價值,但也無法替自己或別人提出替代方案。有人失眠,有人失業,那100分的求學過程,並沒有讓我們對人生有更清楚的解答。我們,和大家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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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華到了30歲後期,才看破了對於100分的迷思;對於這一點,我比他幸運多了,在12歲聯考完,上了明星初中以後,在一個排著隊,準備去升旗典禮的早上,我領悟到拼命考100分,要當第一名的心態,實在很無聊;因為在我們班上有很多的各個學校來的班長,很多第一名,而且還繼續念以前念過的地理,歷史(只是更詳盡一點),如果唸書學習只是為了要應付考試再考試,也是很沒有意義。

我自小從未以競爭的想法來考100分或得第一名,我只是想把事情做好,所以並沒有覺得誰是我的對手。在初一看破紅塵以前也真是沒有對手,以後一直都抱著老美的計算法,不管是做功課或打球,甚至以後經營事業,只要做到top 90%就可以了,總是給自己保留了可以進步的空間(明知可以而不為)。這樣的自我要求,也使得自己一輩子過得輕鬆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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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 %】
也許解答,並不在書本中。去美國念書時,我迷上棒球。老球迷一句話打動了我:「每一年,大聯盟每支球隊要打162場。你注定輸54場,注定贏54場。大家在拚的,其實是那剩下的54場。」(去年洋基隊贏得大聯盟冠軍,贏了103場,輸了59場。)什麼?注定輸54場?那不就代表,不需要100分? 為了澄清疑慮,我去搜尋大聯盟一世紀以來,終生平均打擊率最高的球員。他是泰‧可普(Ty Cobb),從1905年打到1928年,最後在底特律老虎隊退休。他的終身平均打擊率是…… 0.367。三成六七,代表著他十次上場,也只有不到四次的安打,其他六次,也要黯然下台。大聯盟有史以來的打擊王,成績也只有3.67,甭說沒有10,連9都差得很遠。

【「相對」的人生】
看多了球場和職場的比賽,我慢慢懂得:人生不是「絕對」,而是「相對」的。在球場上,洋基隊得冠軍,不是因為它天下無敵,而是因為它輸得比較少,而且輸對了地方。在職場上,我當上總經理,並不是因為我的優點最多,而是因為我的缺點最少,而老闆剛好不在意這些缺點。人生,當然有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零和遊戲,但也有皆大歡喜的場景。我爬山的快樂,不會因為你也來爬就減少。我婚姻幸福,不會因為你婚姻也幸福而減少。除非我們倆娶的是同一個女人,但這樣的機率畢竟不高。

三十歲後期,我破除了對「10」,甚至「9」的迷信。不追求完美,並不代表我就自甘墮落。我對於工作和生活仍有標準,但那把尺已經不是社會的大尺,而是符合我的個性、興趣、能力的小尺。如果用社會的大尺,郭台銘的財富是10,我是小數點後好幾位。但如果用自己的小尺,以我想要的生活方式,我已經有了7。我心中還是「有數」,但已經不是那個公定數字。這樣想,10對我來說,不再那麼大不了,也不再那麼達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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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長大以後對於工作態度和人生的看法,我基本上是贊同的。只是對於所謂人生不是「絕對」,而是「相對」的,我覺得我的定義剛好和他相反。

他認為把一場一場考試的競爭,一場一場比賽的輸贏,把財富的追求和郭台銘來相比稱為是「絕對」的人生,而把認識自己的個性、興趣、能力以後,過一個有留白的生活叫做「相對」的人生;我認為前者是短視,不識大體的「相對」人生,因為是相對的因競爭對象而活。當競爭的目的達到了,或競爭的對手消失了,生活的目的也相對的不見了,這種人生經常會有虛幻和失落感。

只有了解自己的需要,有自己人生的目的,這才是久久長遠的「絕對」的人生。這是我自己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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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在於留白】
擺脫了「10」的枷鎖,受惠的除了自己,還有身旁的人。追求10的人,自己累,朋友家人員工更累。因為,再怎麼努力,在他眼中都只有1。

我繞了好多圈圈,才放下對別人的要求和期待。不再用「因為我愛你」、「我是為你好」等字眼,來掩飾我對別人的壓迫。找員工、朋友、愛人都一樣,你很難把對方「改變」成自己想要的樣子,你只能在一開始,選一個合適的對象。選人,就像擲骰子,擲到幾就是幾。你很難把1,變成6。很難把123,變成一對豹子。

放下「10」的迷思,我少了偏執,多了仁慈。對別人,對自己,也對時間。我不再像二十歲,要把生活過到「客滿」的地步。我關機、開門,讓厚重如西洋油畫的時間表,多一點中國山水的留白。時間,就像吃飯。九分飽,餘韻無窮。十分飽,只覺得自己很窮。

【舊片重拍】
《天魔》上演三十年後,好萊塢重拍了這部恐怖片。時代變了,新版本中,最後天魔贏得勝利,沒有被剪,也沒有人大驚小怪。也許是因為,我們知道那只是電影,現實中並沒有天魔。也許是因為,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一點點天魔的本性,而隨著年齡增長,慢慢體會到:有時候,魔鬼是會勝利的。

三十年後看完整版,卻覺得這樣交代清楚的結局太膩。反倒懷念當年新聞局誤打誤撞的結局,那顆子彈到底打中了誰?好人?天魔?沒有露臉的鬼,往往最恐怖。沒有點破的結局,往往最雋永。很多事情的最佳狀態是點到為止,不需要push到10。

當年紀到了好萊塢已經重拍你小時候看過的電影,應該要學會一些東西了。我學會放過別人和自己,多給彼此一些餘地。當事情到了「9」,就停下來。不要急,不要push。為了那剩下的「1」所付出的心力,並不值得。達到「10」之後,往往剩下空虛。不完美,才是活下去的動力。

今天是民國99年9月9日,在不完美的日子,我開始默默地把自己舊片重拍,把生活,騰出更多留白。至於,最後的結局是好人或壞人勝利,不重要了。就讓子彈,永遠停在空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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