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C.S. Lewis 的語錄,在《Letters to an American Lady》裡有這麼一段…

“One mustn’t make the Christian life into a punctilious留心細節的,拘泥的 system of law, like the Jewish, for two reasons:

(1) It raises scruples躊躇,猶豫,顧忌 when we don’t keep the routine照樣做.
(2) It raises presumption先入為主,自大,傲慢 when we do.

Nothing gives one a more spuriously虛假的 good conscience than keeping rules, even if there has been a total absence of all real charity and faith.“

C.S. Lewis 是20世紀有名的作家,特別是以基督教平信徒layman的角度(有別於職業的傳教士)來探索基督教的教義,成名作有在1941~1944收錄無線電台講座的《Mere Christianity》、《The Screwtape Letters》、《The Chronicles of Narnia》,…等書。

這裡提到的拘泥於生活細節的規條系統,特別指出是像猶太人,在耶穌時期的法利賽人對守安息日所定下的許多瑣碎的生活必須遵守的條例。

現代的老中牧師,經常被信徒們所問的問題之一是:「可以不可以吃豬血糕?」不管答案是正面或反面,大致都會被當成是有權威的指令,欣然接受。另一個問題是:「在非基督徒的長輩喪禮中,我們要怎麼辦?有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不能做?」期盼的答案是清清楚楚的該不該如此如此,而不是原則性的看著辦。

所以有很多非常敬虔的老媽媽們,會告誡新進的基督徒,要這樣這樣,不要那樣那樣。我想這就是C.S. Lewis 所指出的一般人所追求的外在的敬虔。

我的一位老友,有一段不短的時日,在家裡接待了一位近親。這位親戚每餐必定禱告謝恩,但是我的老友都沒有感到絲毫被感謝的感覺,我想這也是一個很貼切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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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少年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 get in more details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他說:「什麼誡命?」
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 /* arrogant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empty yourself

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so rich in himself

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 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保羅給哥林多教會書信(一)第八章
現在來談談關於吃拜過偶像的食物的問題。

我們每人都以為自己具有這方面的知識。(但處理這方面的事情時,只有知識是不夠的,還要有愛心。)因為知識只會使人自大,愛心才能造就人(也就是說,我們處理這方面的事情時,不但要知道怎樣做才是正確的,還要出於愛心,考慮怎樣做才能使人得到造就)。

自以為具有這方面知識的人,實際上還沒有具備應有的知識。(因為光有知識而沒有愛心,不能說具備了真正的知識。)但我們處理這方面的事情時,如果不是只根據我們所具有的知識,而是出於我們對上帝和當事人的愛,我們就會贏得上帝的贊許。

談到該不該吃拜過偶像的食物,我們知道,世上的偶像根本不是神;除了上帝以外,沒有別的神。 雖然有人認為天上或地上有許多神、許多主, 但是對我們基督徒來說,神只有一位,就是天父上帝。他創造萬物;我們是為他而活的。主也只有一位,就是耶穌基督。上帝藉著他創造萬物;我們是靠著他得到生命的。(所以我們根本不必理會偶像,也不必怕吃拜過偶像的食物。)

然而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懂得這個道理。有些基督徒認為拜過偶像的食物不可吃,因為他們以前拜慣了偶像,至今仍然以為偶像是真神。所以他們吃拜過偶像的食物時,覺得好像又拜了異教的神,做了對不起上帝的事。他們的良心軟弱,覺得自己不潔淨了。

事實上,我們不能靠食物贏得上帝的歡喜。祂不會因為我們不吃某種食物,就不喜歡我們;也不會因為我們吃了,就更喜歡我們。(你們知道偶像不是神,拜過偶像的食物可以大大方方地吃。)但你們享受這份自由的時候,要小心,免得好像在那些良心軟弱的信徒路上,放置絆腳石,害得他們跌倒了。

如果那些良心軟弱、認識不清的信徒看到你們這些認識清楚的信徒,在偶像廟宇裡面吃拜過偶像的肉,他們不會也大起膽子來,去吃那種肉嗎?(這樣,他們不就違背了自己的良心而犯罪了嗎?) 於是,你們對拜過偶像的食物所具有的認識,就毀掉了基督用自己的生命所拯救的、信心還薄弱的基督徒了。

你們如果這樣得罪自己的弟兄,使他軟弱的良心受到傷害,就是得罪基督。 所以,如果我所吃的食物使別的弟兄看到了,也違背自己的良心而跟著吃,因而犯了罪,我就不再吃,免得再發生同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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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能靠吃不吃什麼食物來贏得上帝的歡心。祂不會因為我們不吃某種食物,就不喜歡我們;也不會因為我們吃了,就更喜歡我們。

說實在話,耶穌也不反對私有財產制度,祂為什麼要說:「財主進天國是難的。 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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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流於拘泥細節規條的生活,會使人變為先入為主,自大,傲慢呢?

**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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