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前在btmc(比利時.安特衛普市)實習時.不滿一歲的女兒生病了.帶到公司的醫務室看醫生.還記得當時的醫生叫做Dr.Provost,他說:”你是高級知識份子.你應該知道感冒是濾過性病毒.是沒有藥可以治好的.只有多喝水多休息.若發燒超過38度C就給她塞一顆阿斯匹靈栓塞劑”當時覺得他說的蠻有道理.回到台灣後若感冒了也是照他說的去做.其它的小毛病也盡量不看病或能看中醫的盡量看中醫.藥能夠不吃的盡量不吃.總有一個觀念:西藥吃了一定有副作用.少吃為妙.沒想到現在因為重金屬污染連中藥都少吃為妙.
我所知道的現在加拿大的健保看病,須先與家庭醫師約時間,通常當天或隔天可以見到醫師。如果要看專科醫師,不管是眼科、腸胃、皮膚或其他,除非情況緊急而掛急疹,否則都須透過家庭醫師。而約到專科醫師的時間,通常是一個月,有時候兩、三個月. 看病無須再付錢,也無須掛號費,即使開刀或作檢查也一樣,不過買藥要自費而且很貴.
我認為要建立如此健康的健保制度須要建立全民的正確健康觀念:
1. 家庭醫師 是”治人”的.亦即針對病人全身健康狀態提出醫療計畫.而專科醫師只是治專門的某部份病症.並不能顧及它對身體其他部份的影響
2.真正能把病治好的是每個人自己身體內的自愈力.. 家庭醫師負責的是拿掉慢慢會影響到病人自愈力的生活習慣及鼓勵病人實行會增強自愈力的生活習慣或使用醫療器材.真的有須要時將病人轉疹到專科醫生處(對因下藥). 專科醫生負責的是拿掉威協到病人生命的部份及教導病人如何恢復健康(對症下藥)
3.去除以為藥是萬能的觀念。任何的藥只能緩解症狀不能根治.用多了只會對身體有害.(打針.開刀也一樣)
惡性腫瘤是症狀並不是病因.我的症狀並未立即威脅到我的生命.故我勇敢的找出病因並對因下藥.台灣現在病死的人有四分之一是癌症.如果證明我的作法是正確的再加以推廣.則可拯救許多人.也可避免浪費許多醫療資源.最重要的是建立起正確的健康與醫療觀念.
我是否很尾大不掉同時也很酷呢???
笨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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