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生与重塑

回家和復學之後,慶幸餘生,也回想起我与上帝的關係。以前我把神當成是一個概念或只是一些性質和規則;而實際上(接近位格之間inter-personal)的交往就是我的三次禱告。每次我都滿俗氣地祈求我所需要的、却把不能保證兌現的東西作為交易;答應把信心回報給神,好像那是一種貨幣。神對我是好的、良善的和信實的,每一次都給了我所需要的;我却總是找理由,(至少是前两次)試圖否認神的credit(應得之分)。我一向以為誠信(honesty)和信實(faithfulness)是為人的基本道德要求,如今發現自己言而無信,就開始對自己覺得不太好意思。

過去我可以在教會裡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却不覺得自己是一個罪人。因為如果罪的定義是不完美,那麼誰都知道自己是不完美的。但是我覺得与許多人相比,我在道德上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如今不再与人相比,而是与神相比了,我就不再有任何藉口。現在我不光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而且也覺得自己是一個罪人。我也能想起來自己過去所行過的欺騙、偷窃、背叛以及許多不可言傳的罪惡來。因此,以前在教會聽過的耶穌基督為贖人的罪而死這個事實突然開始對我有個人的意義。

那時我非常想要成為一個基督徒,但是参加了這麼多年聚會,居然没有人告訴過我如何成為一名基督徒。我覺得在教會裡聽得不過癮,就定時錄下廣播電視上一些牧師的講道來聽。我喜歡聽甘雅各(D. James Kennedy)、史丹磊(Charles Stanley)、施蘊道(Chuck Swindoll)和羅伯遜(Pat Robertson)等。我不記得多少次跟着“廣電牧師們”作過禱告,直到有一天晚上,忘記是什麼原因,我一個人在家跟着羅伯遜又作了一次禱告,那時真的有感覺身体發熱、顫抖,心裡有被釋放的喜樂和平安。按說我“因信稱義”在那之前,但我是從那天開始才確知自己是一個得救的基督徒。

我妻子的信主和我是前後脚。不像男性是先理性、後感性;女性是先感性、後理性;但是两者都有必要,而且都需要意志的轉變。我因比她先有一些思想的預備,在回家探親的時候就暗示過是否願意和我一起信耶穌。她半開玩笑的回答是:「你上你的天堂,我下我的地獄。」來美後,她首先喜歡上基督教的音樂,然後又喜歡基督徒,尤其是羡慕我們的“接待家庭”表現出的美好、和諧的夫妻關係。在為了學英文的查經當中,因為學到神在律法中命令新婚丈夫不可出門打仗,而應在家讓妻子快樂一年(申命記二十四章5節),就覺得神真是挺好的,心那麼細,為所有的女孩子着想。後來出於需要,先於我作禱告接受主。但是她仍有一些理性的問題没解决。有一天她問我該怎麼理解進化論的問題,否則她讀經總不能心甘情願地越過創世記第一章!我就說你必須把進化論拉下“被驗證的科學事實”的宝座,因為它不是。創造論和進化論都是理論,你需要把它們先放在平等的地位上看待,然後用你的理性和内心判断哪個更可能是真理,还有你更希望哪個是真理。她作為女性,一下子就用感性,說:「我當然更願作上帝的兒女,而不是猴子的表親啦!」從此以後她就和我同步成長。

至於為什麼我們信耶穌可以得救恩等神學道理是在小組查經時明白的。從今天的標準來看,那時的查經真是很浅的,但是神的話語就有奇妙的啟示力量。在查以弗所書的時候,看到二章8-9節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感覺到好像一種閃電穿透自己,突然間明白了我們得救的原因首要的是神的恩典(白給的禮物)。因着他的揀選和安排我們的生命經歷,使得我們可以有信心接受他的最宝貴的禮物──為我們献身的他的親生兒子耶穌基督。信心只是接受恩典的渠道;它也是神的恩賜,並不是出於我們的聪明。人若倚靠自己的聪明,想通過自己尋求和判断神,直到覺得他合乎自己立的標準,然後再“恩典地”把信心賜給神,首先没有人會這樣做,而且這是完全顛倒父子關係、主僕關係、創造者和被造物的關係、以及拯救者和失喪者的關係。我們是失喪的,神找到了我們;神從來没有失喪,不需要我們尋找。我以前雖然尋求真理,但是在耶穌基督把自己展現給我的時候,我却總是躲避他;不肯承認、不肯委身;因為他的献身的愛隱含着要求我承認自己的有限、無能和有罪,而這不符合我的驕傲的心,直到神通過安排我的生命經歷把我破碎,然後我才在靈裡虚心,才有重生,才能被神按照他喜悦的樣式重新塑造。我以前雖不自以為聪明,却盼望和依靠自己的聪明,就跟倚靠行為的所有人一樣,仍有誇口的餘地,仍有驕傲。但是驕傲是罪的根源,是人類始祖堕落的原因(創世記三章4-6節);而且按定義,天堂是義的居所(彼得後書三章13節),是没有罪的,否則就跟地上一樣,没有必要去了。無論靠聪明(自明的信心)还是靠行為(自義的善行)都不能上天堂,唯獨承認自己靈裡貧窮的人,認識到自己不配得任何恩典的人,才能接受那無價之宝的恩典。《奇異恩典》歌詞中寫得極好:“奇異恩典,何等甘甜;我罪今得赦免。前我失喪,今被尋回,瞎眼今得看見。恩典叫我心生敬畏,恩典給我安慰;初信之時,即蒙恩惠,真是何等宝貴。”這就是為什麼有一次教會裡討論如果自己死了,喪禮上要放什麼音樂的時候,我毫不猶豫地說《奇異恩典》;而且墓碑上要寫:一個接受恩典,也努力傳遞恩典的人。

至於被神重塑,就是實際成聖、生命改變,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我們剛信主時,就像新生的嬰兒,完全没有掛慮,整天歡喜快樂;只覺得天是藍的、地是綠的、空氣清新、水壺灌滿、房租付完。我們参加唱詩班,演出《弥賽亞》;接新生、請吃飯、講見證、傳福音。一開始覺得作神的兒女很容易。但是随着知識增添、靈命長進、更認識神,又認識到自己的生命裡有許多事不討神的喜悦;反而覺得要作好神的兒女很難。有一次,我開始帶小組的時候,在家裡接待晚宴上又說了一個傳統的帶顏色的笑話,大家也笑,但是很尷尬;我心裡突然好像被揪了一下似的,知道錯了。就又回到十字架面前認罪,接受赦免,從此我不僅不會說,而且忘記了所有以前記下的不健康的逗樂内容。今天我們已經丢掉了很多從信主前帶來的包袱,但是一生都會繼續學習如何得神喜悦,過一個全人愛神、愛人如己的生活。

很多基督徒都知道自己在哪年哪月哪日重生得救;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大約在從哪年到哪年的範圍裡信主,还有在哪一天受洗。剛信的時候,因為不清楚自己在什麼程度上“信主”,所以我們有時對一些人說我們信主,對另一些人則說不是,取决於我們的“属靈感覺”如何,以及覺得對方是否接納。随着我們生命逐漸改變,教會裡大家都認證我們已經重生得救,所以副牧師來探訪,問我們是否相信基督教的基本信仰,就是(1)神愛世人,(2)人皆罪死,(3)耶穌清償,(4)因信蒙恩。我們說是,於是就安排我們受洗。在我妻子來美的一年之後,在我來美的三年之後,我們在同一天受洗。雖不能肉体上同年同月同日生,至少可以在属靈上正式有同一個生日。雖不是受洗讓我們得救,但是受洗的確給我們一種“基督属我、我属基督”的感覺。從此以後不再猶豫、不再两面,一心一意跟從我們的主。如今多年之後,無論經過多少高山幽谷,仍然確信他的真實、他的忠信、他的主權和他的温柔。

回想我(更準確地說:我們)得救的經歷,我十分認同《信的故事》歌詞的描述:

初次來這裡,聽他們在說,耶穌的事迹,未曾聞過。
但在我心坎,有新的感受,莫名的平安,像股暖流。
我幾乎忘記,往日的苦恼,就像已脱離,罪惡的囚牢。
從他們臉上,表露的純真,我心暗想,真的有神。

他們又告訴,神要進我裡,作生命救主,若我願意。
我眼未看到,對他又不知,只覺得需要,不妨一試。
我就從深處,真心轉向他,喊“哦,主耶穌”,求他來救拔。
從無一名字,如此甘又美,我享真實,今仍回味。

脱一身纏累,進入真安息,不再有定罪,蒙神稱義。
我与主聯合,他是我生命,今向神活着,因信得生。
我在基督裡,荣耀又逍遙,我与他是一,成為神新造。
噢,這個就是,我信的故事,美妙之至,是愛是詩。

(全文完)200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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