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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擠壓与破碎

人的位格性(Personhood)主要有三個方面,理智、情感和意志。我的理智轉變是容易的,只需一些新知識,加上一個自由辯論的環境,花了半年時間。我的情感轉變難一些,需要很多的消化、琢磨、冲擊和回響,花了一年時間。我的意志轉變更難,花更長的時間,需要有更大的强度。一個人若不被破碎,就不能被重塑,尤其是像我這樣驕傲、自以為客觀、冷静、能掌管生命的人。我遇到了三個事件,超過自己的控制範圍,只能尋求更高力量的帮助。於是我作了三次功利性的禱告,就是上帝如果你給我什麼,我就还你什麼…。

第一次是在1989年的歷史事件之前,我决定回家探親。我和新婚久别的妻子已經有一年半没有見面,因為她被莫名其妙地拒簽了三次。我們的信從厚變薄,電話也慢慢變得無話可講。两人的世界越來越不搭界;繼續這樣下去,我們的前途就岌岌可危。我就發了一封快信,告訴老婆:要探親啦,快請假!正好旁觀這歷史時機。然而根據我的直覺和經驗,群眾運動的結果總是越變越過激,凡是想妥協的領袖都會被选下去,最後一定以流血冲突結束。在我定好了票,即将離開時,宣布了軍管和戒嚴。我知道可能會遇到麻煩,就作了一個禱告說:上帝啊,如果你能讓我順利回到美國繼續學習,我就信你是真的。我还寫了一封信給那位帶我去美國的教授,說:如果我這次回家探親,不能回來的話,我感謝你讓我來過一趟,並且讓我能認識耶穌基督(當時我是在說大話了;不過人以為将死,就算其言也善吧)。

我發的快信比我晚到。看見我突然出現,妻子大吃一驚,說你怎麼這時候回來?我們談話多多,也眼見了許多。随後我的難題是怎樣回美國去。我需要簽證,但是美國使館已經關閉了。在我預定的回程日期之前两天,它又突然開始工作。我就順利地拿到簽證,回到美國。我發現校園和同學們很吃驚地看見我,因為他們以為我失踪了;我还需要到處解釋。一段時間以後,我發現許多和我一樣有些参与的留美學生都遇到過麻煩,唯獨我非常順利。我就想過是否与我的禱告有關。但是我覺得也許就是因為我十分幸運,於是就把上帝的事丢在腦後。

第二次禱告是因着我面臨的新難題。盡管動員了我住的地区的美國眾議員寫信給駐華大使館,我太太又被拒簽了一次。她來不了美國,我又不能回去。怎麼辦?於是我又禱告說:上帝啊,如果你能讓我太太來美國和我團聚,我就信你。求歸求,努力歸努力。我就找到我的新導師,他剛剛升為副系主任,問能不能給我太太一個助教職位,讓她去簽學生簽證,而不是陪讀簽證。教授說我們已經没有錢了。就在我轉身離去時,他又叫住我,說他願意寫這樣一封信,只是如果她來了,不要以為真有工作。我就說謝謝,接過信,寄給妻子。她去使館,居然簽到了。我欣喜若狂,叫她在大年初一冒着大風雪飛來。我買了一打紅玫瑰,帶着一群同學,衣冠楚楚地到機場接她。然後不理她發着燒,非要到城裡的“重逢塔Reunion Tower”上又喝酒又跳舞,直到半夜。

塵埃落定之後,我發現結果比預想的还好,因為太太真的有了助教的工作。我集中精力和老婆重新相識,真正地談恋愛。為了照顧她大病之後康復,讓桌椅腿都穿上“靴子”(用棉袜子綁上),免得她跌跌撞撞地碰傷脚趾。為了建立新家,她要什麼就買什麼,花到銀行帳户低於最低值,被罰款。開車帶她到遠遠的田野裡去,拔芦葦裝飾小屋。那段生活雖然簡單,却是恬美。那時我們都有規律地参加一間美國教會的聚會,因為那裡有認識的朋友。我想起了過去對上帝的禱告,只是覺得有了人的努力,也許結果和上帝無關。所以我又把對上帝委身的事丢在腦後。

第三次禱告發生在老婆來美四個月之後。那時有一位女同學住在一個美國人家裡。那家有一個遊泳池,冬天盖上、春天需要揭開。因為男主人外出教學,女主人就讓寄宿的女同學叫來一批男生,作力氣活;我就是其中之一。我没有注意到在遊泳池邊有一個螞蟻山,其中有許多“火蟻”(Fire Ant)。火蟻類似“殺人蜂”(Killer Bee),是在南美變種後侵入美國南方的,非常有毒。一般人被咬了之後會紅腫、化膿、疼痛,至少两周才好。我碰巧是過敏体質。在我幹活没注意的時候,四個火蟻同時咬了我的一個手指,注入了許多毒素。我在十分鐘内就變得臉上紅腫,疙疙瘩瘩,全身發痒。女主人發現我有急性過敏反應,就趕緊把我送到医院的急診室。美國医院規定應該先作“問症”(triage)、處置,再談付款。但是那天可能同時有一個車禍病人;護士看我一眼,說“他過敏了”,就先去看别人了。医院看我大概像是付不起錢的國際學生,就問了半天財政信息,像有没有保險、保險卡、信用卡等等。我因為是第一次進美國医院,完全不知如何回答。大概二十分鐘之後,我就說:“我什麼也看不見了!”然後就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後來别人告訴我,我休克了(anaphylactic shock);像一根木頭柱子一般直着向後倒下,後腦勺砸在水泥地上。医院趕緊急救,注射了抗過敏藥物antihistamine,又照了X光片。因為那天是星期六,没有放射科医生(radiologist)看片子。就把我送回家了。

那天正好太太出去找工;晚上回來大吃一驚。我安慰她說没事兒,却又告訴她我四肢麻木,很難動弹。於是她叫來同學們,把我架到医院;医院却說找不到我當天來過的文件,又把我遣回家。第二天上午,医院來了緊急電話,叫我立即去医院;因為医生讀了我的X光片子,發現我的顱骨破裂,顱内出血;血塊壓迫神經,至少有癱瘓的危險。於是我又被架到医院,在那裡發現一架Careflite直升飛機,把我載到一家大城市中心医院;在那裡我住了十天。

那十天裡我睡的時候多於醒的時候。醒來時有時發現妻子在守着,我就開玩笑逗她樂,叫她回去休息;有時發現大群的基督徒朋友們來探訪。許多人急着問我是否信主了,似乎害怕我没信主就死了。我就說我大概、可能、似乎、應該算是信了吧。不過我又追問,如果没受洗(就死了)算不算得救?他們說得救是單單因着信,如果没有機會受洗(就死了)神不會在意,就像与耶穌基督同釘十字架的一個盗賊那樣(路加福音二十三章39-43節)。医生們說我應該開顱取出血塊;但是因為學生保險数量不够(只保一萬,開顱要十萬),就採用保守療法,用一些稀釋血液的藥,希望出血自己停止,血塊被自我吸收。基本上就是交托給上帝了。這時我想起上帝來,就又禱告說:上帝啊!如果你讓我恢復健康,我的後半生就屬於你了。

那時我妻子來美不久,英語不好;剛剛在教會裡聽過復活節的講道。她唯一的印像就是:如果上帝能讓死人復活,他更能医治活人。下一個主日,她去聚會;在崇拜結束後上前面去,跪下禱告。基督徒朋友們就圍上來問有什麼需要。她就說如此如此。他們建議我妻子先跟他們作禱告,接受耶穌基督作她個人的救主;然後和他們一起為我禱告,求神医治我。我妻子就說:我什麼都願意。於是她在我之先禱告接受主。

我在前七天基本上像一個嗜睡的黑眼圈兒大熊猫(腦震盪的緣故),没有任何起色;但是在後三天則突然好轉,扶在我妻子的背上重新學會了走路。本來是医院叫來康復中心的人測試,準備叫我入住康復訓練的。最後他們說完全没有必要。在第十一天,我被放出院。住院的費用保險正好够,只需支付直升飛機的2000美元。而且除了有一点短期記憶健忘症(記得起十年前的事,記不起十分鐘前的事)之外,從外表看一切正常。就連医生都說:這像是個神迹(It’s a miracle!)。

那個健忘症延續了两年就基本好了。雖然我妻子說我比以前笨了十倍(大概是她對我以前的理想化),但是我本來就不認為自己聪明,只是有点兒韌勁兒;如今每天都是白給的,所以没有任何不滿意,準備好好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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