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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0/04/2010 發表的文章,到了09/03/2011才補上這一段前言,你們可以說我是缺乏人文素養,或是寫文章“無厘頭”。

“無厘頭”是廣東話,本應寫作“無來頭”,因為廣東話的“來”字与“厘”字發音相近,所以寫成“無厘頭”。指一個人的言行毫無意義,莫名其妙。

可是這篇文章的題目和內容,不管是無理、歪理或真理,都是在講道理;所以不要把它當成又是一篇無厘頭、強辯或狡辯的文章,而是一篇越辯越明,越讀腦子越清楚的有真理含意的文章。

至於文章怎麼可以隨意補來補去,前言怎麼可以後來補上?只能說,這是有生命的文章,生命是有長進的,不是嗎?

【無理】
自小在台灣南部的嘉義和台南長大,在小學和初中的學校裡,總會碰到耍太保流氓的同學,那時他們的口頭禪就是“不然你要怎麼樣”,換言之,就是我不講理,因為我的拳頭比較大。後來進入高中和大學,因為大家的教育層度變高,這種蠻橫無理的人就看不到了。不過很不幸的在30年以後,台灣出了一個無理耍狠的總統,“不然你要怎麼樣”這句話又從他的尊口冒出來,而他正是高中低我一屆的小老弟,校門不幸,出了這種學生,深感羞與為伍。但是這種無理的風氣也瀰漫到整個台灣社會。

【無理的歪理】
我不只一次在這裡宣稱,說自己從小就追求真理,現在才知道是弄錯了,因為不知道什麼是真理,怎麼去追求?所以改正以後的說法應該是─我拒絕無理,也不斷的拆穿歪理,最後才碰到無法污衊或拆穿的真理。

我記得很早就碰到的歪理,就是要我們效忠老蔣,要為“領袖,主義,國家”犧牲性命。每一次看到老蔣的大肖像、銅像,我總是懷疑他憑什麼要凌駕於國家之上,還有什麼叫做主義?這些都是幾近於無理的歪理。每一次有類似這種題目的作文比賽中,雖然我總是名列前矛,但是每當我在最後一段寫下“總而言之”時,我知道,文章裡面的幾乎每一對“因為…,所以…。”都是很強人所難的配上的。所以我說這是幾近於無理的歪理,是歪理中最拙劣的一種。當年在《青年戰士報》最容易讀到這些無理的歪理,我也為我在年少不更事時所寫的類似文章道歉,雖然自己那時已經覺得很難過了。

【有理的歪理】
最近我在教導一段大家都很熟悉的聖經故事;就是耶穌在最後的晚餐時,當著眾人的面告訴門徒彼得的一段對話:

彼得問耶穌說:「主往那裡去?」耶穌回答說:「我所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跟我去,後來卻要跟我去。」
彼得說:「主啊,我為什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
耶穌說:「你願意為我捨命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Would you really die for me?" Jesus asked. "I tell you for certain that before a rooster crows, you will say three times that you don't even know me."

以我自己的認知,因為耶穌是神,祂預知在祂當晚被捕以後,在極度混亂恐懼中,彼得為了脫身,會否認和耶穌有關係。

我的學生中,有一位89歲的老先生,是我的忘年之交。當時他要我解釋“你要三次不認我”的確切意義。

我說:「應該是“你會三次不認我”的意思吧!但是為什麼要寫成“你要三次不認我”呢?不會是耶穌命令彼得“你必須要三次不認我”吧?」

【歪理不孤寂】
同一個星期,教會的查經進度排到羅馬書第三章,提到一些世俗的歪理;裡面有一段,叫做“作惡以成善”,意思是:有人犯罪做惡才能襯托出神的美好,所以這樣的人是大有功勞的,不該受神的審判。保羅大聲斥責:絕對不能有這種說法。

保羅大叫:「斷乎不是!」有用嗎?是不是只在當場、當時有用?我想,如果我馬上做個民意調查,絕對沒有人會贊同“作惡以成善”的說法;雖然每一位藝術家都會善用陰影來突顯主體的光明面。

所以我定意要改變一下民意調查的問句,從原來的:
1. 你同意有人犯罪做惡才能襯托出神的美好。
2. 你不同意有人犯罪做惡才能襯托出神的美好。
3. 另有看法(說出你的看法)。

改成:
1. 你認為耶穌命令彼得在雞叫以先,要三次不認耶穌。(耶穌命令彼得說謊。)
2. 耶穌預知彼得在雞叫以先,會三次不認耶穌。(形勢比人強,彼得只好說謊。)
3. 另有看法(說出你的看法)。

我總共花了四天,問了三個我參加的小組,和班上的學生,一共40個人,結果是2:37:1。我先告訴他們,民主的多數決,並不能決定真理,但是有可能顯示真理。我問他們到底認同選項1或選項2,如果不表示意見,我就要追問他的看法。

結果,唯一另類的看法是:天機不可測,這種事只有到天上去問上帝才知道。我問的是他內心的想法,他的回答是:「我不敢想,你們也不能隨便論斷。」是這樣嗎?我記得有一位小姊妹問一位大牧師:「舊約裡面提的都是耶和華,新約都是在講耶穌,他們都姓耶,他們到底有什麼關係?」大牧師回答:「妳問得很好,我們以後都會上天堂,那時妳就會知道了。」這種現在正流行的說法確實有道理,是惹我生氣的另類歪理,這位牧師我們應該不必付他薪水,等他上了天堂再去跟上帝要。

我問廣大多數人:「你們為什麼會這樣想?」他們私底下議論紛紛:本來就是這樣嗎!直覺上就是這樣嗎!大家都認為是這樣嗎!只有一位念聖經很仔細,記憶力又好的同學,他說:「彼得第三次發誓不是耶穌同一黨的,那時,雞就叫了。彼得立刻想起耶穌所說的話,就出去痛哭。」他是我的約翰福音班上的同學,而他所引用的出自馬太福音。

沒錯;如果耶穌命令彼得說三次謊,而且彼得也在雞叫前完成了任務,它應該很高興才對,有什麼好痛哭流涕的?

至於那兩位與眾不同的,卻是很有根據和例證的;她們認為,神有絕對的主權,如果神不允許那事發生,那事就不會發生。譬如在摩西請求埃及法老王,讓以色列奴隸離開,但是神使得法老王心裡鋼硬拒絕,導致十災,甚至連法老王的長子都死了。另外在猶大出賣耶穌的事情上,耶穌不也是督促猶大,要辦的事趕快去辦嗎?確實有不少人還認為猶大立了大功,如果不是他任勞任怨,擔起千古的罵名,耶穌還不一定上得了十字架,那事態可嚴重了。這些引經據典的說詞,聽起來也很有道理,但只是另一種歪理。

【真理】
正如世人所謂的:要我去做壞事來彰顯你的清高,還要審判我?門都沒有。這真是沒有道理。對於人來講,叫做沒有義氣,我可以幫你去做壞事,我們是同一掛的,你不可以事後捅我一把。但是如果引申到神,這也是錯,只不過是錯在不同的地方,不是錯在不能審判你,而是神根本不會要你去做壞事,這是神的本質,神的屬性。所以有人在那麼說,只是把自己做壞事賴到神的頭上,是要罪加一等的。

說了一堆歪理,你們看出真理在哪裡嗎?很多人都說他們的腦筋本來都很清楚,但是被我這麼一說就迷糊了;這又是一個我懶得去答辯的歪理。

真理就是:神不會要你去做壞事。

為什麼?因為這是神的本質,神的本質是良善美好,這就是真理,也就是這個真理來決定好壞,善惡,有罪沒罪。這是個絕對的標準,而不是你說我說,或者阿扁是總統,阿扁說了就是。

所以在彼得雞叫以前三次不認主的例子裡,耶穌不會命令,也不會暗示彼得去說違心的話;相反的,耶穌只教導我們要說誠實話,這是彼得痛哭的原因。我很欣慰大多數的人也都有這樣的看法。

切記切記,神不會叫我們做不對的事,這是顛撲不破的真理,若能體認到這些真理就是得到永生。



**大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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